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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7年放假前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的通知

更新时间:17/12/15 09:30:44浏览次数:

1.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部门(系、技师学院)要对所属人员(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认真宣传贯彻消防和交通法律、法规及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要擅自到结冰的江、河、池塘、水库上行走或滑冰,不到未开放的冰面游玩。各系(技师学院)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安全为主题的班会课,强调假期安全教育,特别是针对网贷、外出打工及防骗、防交通事故等“六灾”的预防。

2.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防火工作

要切实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防火工作。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包括学生宿舍)销售、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责任范围内的消防通道、消防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清理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栓完好有效。

3.落实放假前安全大检查

放假前各部门及驻校单位要开展一次安全自查,主要针对办公室、实训室、宿舍楼的水、电及贵重物品,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无人房间断水、断电、关窗、贴好封条。各单位将所属实训室、办公室负责人手机号码贴在门旁,一旦发生跑水、火险等紧急情况时,便于联系,及时处理。总务处要督促食堂严格落实燃气使用安全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做好检查记录。

4.加强学生宿舍管理

学工部和各系(院)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宿管科要高度重视假期留校学生的住宿安全问题。要加强各宿舍的管理,严禁校外人员进入宿舍,禁止私自留宿校外人员;落实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在外过夜的学生要经过管理员的批准。假期留校学生严禁在实训室和宿舍内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器烧水做饭,以防发生火灾火险。

5.加强培训人员和校内施工人员的管理

按照“谁培训、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继续教育学院和各用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培训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6.加强校门、各教学楼栋的管理

寒假期间校门、各教学楼栋实行严格查证制度,禁止没有有效证件人员、车辆进入校园。来访人员、车辆需经校内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航天物业公司要加大假期校园巡逻力度。

7.其它安全检查

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确保假期中值班老师、假期留校学生就餐安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及时清除各类不良信息;加强水电安全检查,全面梳理校园水电网络与设施;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与教育,保障师生假期出行安全;加强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做好各方面调解与隐患排除工作。

8.落实假期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重视假期校园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学院假期值班制度,坚守值班岗位,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报告学院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值班人员。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各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把好教育、宣传、检查、整改关。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不得误报、瞒报、漏报或迟报。

2.要采取各种形式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避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党政办公室   0851-28912126

       0851-27728911

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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