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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更正所需证明材料

更新时间:16/03/04 11:04:04浏览次数: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更正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3、出生日期出错的相关证明材料;

  (1)、原始的出生登记材料和《出生医学证明》;

  (2)、原始的迁出或迁入材料和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本》或《身份证》;

  (3)、单位原始档案材料和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本》或《身份证》;

  (4)、无法查找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由社区、村出具相关证明,社区民警询问两名及以上其他旁证人员并制作《询问笔录》,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并盖派出所公章;

  (5)、既无证明材料社区民警又无法调查核实的,由我国三级以上医院出具骨龄医学鉴定证明和县及以上公证部门的《公证书》或司法机关的司法鉴定证明。

4、填变更、更正审批表由派出所领导审查后签名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报分局户政部门审批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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