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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保使用须知

作者: 摄影: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8-21

一、 已参保的高职学生在保险期间因病需住院的,应持医保本、医保卡及本人身份证,到遵义市辖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具体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及方法按照我国“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规定,在办理入院、出院手续时由社保系统自动处理。

二、 以下几种情况产生的住院治疗费用,可采用“手工报销”的方式来报销医药费用。

1、 已参保的学生寒暑假回家、外出实习期间因病到遵义市辖以外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遵义市医保卡无法使用的;

2、 医保卡遗失或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参保学生;

3、 已在学校参加学生医保,但没有办理医保卡的(2012级以后的学生目前尚未办理医保卡,社保局给出的理由是目前没有空白卡)参保学生。

三、 “手工报销”方式是指:由病人先行垫付住院治疗所需费用,务必请保存好相关的原始凭证(医院收费单据、病历本、出院证明等),返校后由学院资助科出具证明到遵义新蒲新区社保局报销相应医疗费用。新蒲新区社保局地址:新蒲新区管委会院内,电话:28685112。

四、门诊治疗费用不能凭医保本和医保卡报销,但可由学院酌情给予补贴,详情参见“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补贴使用办法”。在此提醒各位参保大学生,如果生病治疗需要花费较多的治疗费用,应选择住院治疗,不能因为怕麻烦而采取门诊治疗,以免产生的费用无法报销。

五、 已参保的高职学生,医保卡遗失或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新蒲新区社保局申请补办。

六、 已参保的高职学生毕业时,由学院统一办理大学生医保的退保手续。根据社保局的规定,毕业学生在学校统一办理停保手续后,还应由学生本人办理封存手续,否则后续医保无法办理,我院学生退保后的相关资料统一放置在新蒲新区人社中心。已毕业的学生如要办理医保的续保手续或封存手续,请到新蒲新区社保局咨询办理。(新蒲新区社保局地址:新蒲新区管委会院内,电话:28685112)

学生工作处资助科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