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1月4日,接红花岗区社保局通知,已办理我院2009级参保高职生社保卡(新医保卡),要求我院资助科进行发放。为方便已毕业离校的各位同学领取2009级高职生社保卡(新医保卡),资助科已经将这批社保卡分发到各系,请各系联系通知2009级高职学生回各系领取。
二、2013年12月26日,接红花岗区社保局通知,已办理我院2010、2011、2012、2013四个年级部分遵义籍高职生的社保卡(新医保卡),资助科已将这批卡分捡后发放到各系,请各系班主任通知学生领取。由于非遵义籍的学生毕业后必须到红花岗区社保局退掉社保卡、办理退保手续才能将社保转走,为减少非遵义籍的学生办理毕业后退保的麻烦,本次社保局只针对遵义籍学生办理了社保卡。
三、2012级以后参保的学生目前都没能领到社局卡(社保局的回答是没有空白卡,所以没有办理),但医保仍有效。因生病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采取手工报账的方式报销,即先由患者垫付医疗费用并保存好所有医院收费单据,出院后由学校出具证明到新蒲新区社保局报销。
学生工作处资助科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