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2015年9月我院向新蒲新区社保办公室提交了15级新生的参保信息,有193名学生因身份信息错误、在当地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居民医保已经脱保欠费了这三种原因,新蒲新区社保局无法进行参保,这193名学生2015年未参保成功。因此,2016年9月28日,经研究决定我院已经通知了这193名学生前来资助科退医保费40元每人,2016年10月17日又通知了一次,但是至今为止还有50名学生(详见附件1)没有来退钱。为了更好的规范医保的办理程序及资金的管理办法,现作如下通知:
一、请各教学系通知涉及到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务必通知学生本人带上身份证前来学工部资助科退费,截至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
二、截至2016年12月15日还没有来退费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退还该笔资金,该笔资金会退还计财处。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学工部资助科:0851-28912179。
附件1:2015级未参保成功的医保退费签字表
学工部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