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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摄影: 来源:科研处 点击数:次 更新时间:2022-04-20
院属各教学院系、各部门:
现将《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在贵安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行开展科技专员服务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请要申报的老师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科技专员入库信息表》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科研处,同时电子版发至871181547@qq.com邮箱。
附件1: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在贵安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行开展科技专员服务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科技专员入库信息表
科研处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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