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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撷英】“一步一个脚印走好人生路”——记遵义职院优秀校友何政江

作者: 摄影: 来源:遵义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7-10

何政江从事司法工作35年,是赤水市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赤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干司法工作,我算是转行的。”何政江说,1983年,他从遵义农校畜牧兽医专业毕业后,分配到原赤水县元厚区工作。1987年底,当时的赤水县人民法院在全县年轻干部中选择优秀同志充实司法队伍,元厚区区委向组织推荐了他。自此,何政江走上了司法工作道路,一干就是30多年。

  “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工作岗位,需要不断努力才能胜任新工作。”何政江说,从1991年开始,他用了10年时间,先后取得了中央党校法律函授本科和贵州民族大学法律函授本科等文凭,为做好审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何政江告诉记者,1987年从事司法工作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他通过不断学习和积累,业务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得到了组织和领导的肯定。从1995年起,他先后担任赤水市复兴法庭副庭长、市中法庭庭长,以及赤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民一庭、民二庭等部门负责人。在此期间,先后被赤水市委、赤水市人民政府授予“十佳人民卫士”“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02年至2005年,何政江任赤水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工作局局长。任职期间,他严格依法办案,大胆探索执行工作机制创新,对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坚决予以打击,受到社会各界以及上级法院的肯定。2004年,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自2007年起,何政江受组织安排先后担任赤水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二庭庭长,带头办理了许多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关注度较高的案件;2011年4月,通过业务培训学习,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升为四级高级法官。

  何政江告诉记者,2016年,全省法院系统进行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他通过多个环节的竞争,成为赤水市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担任员额法官后,他自感责任重大,几年来,他承办了多起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承办案件总标的额居全院之首。2019年,何政江通过考核、考评和上级组织的考察批准,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升为三级高级法官。同年11月,被赤水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赤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一路走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要感谢在母校学习期间,为我们的成长辛勤付出的老师,更要感恩组织的培养、关心和支持。”何政江如是说。

  (记者 黄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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