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部期末考试相关要求
一、 期末考试出卷
1、教学科长,教务员于考试前五周核查课程考核方式(考试或考查)并通知教师出题。
2、考试课程教师出A、B两套试卷于考试前三周交基础部办公室;考查课程教师交一套补考卷。
3、原则上同一课程使用同一套试卷。
4、出题教师应充分考虑试题难易程度是否适合学生,注意题目梯度。试题题型不少于四种。
5、试题由教研室主任审查,教研室主任审查合格后填写审查表交基础部办公室。
6、特殊课程考查如需分理论和实践两部分(如体育、礼仪等)进行考核,应注意把握时间,考查课程考核须在考试前一周完成。
二、阅卷要求
1、阅卷教师须在阅卷栏内签字或盖章,不允许漏签。同一课程如有两名以上教师任课,须用流水作业方式进行批改。
2、试题批阅须留有痕迹,学生做对的应打“√”,错的在相应处给出标记并给出负分,题号分数栏内给正分。
3、统分由任课教师负责。
4、考试结束三天内完成阅卷工作,7天内完成一切工作(包括成绩表电子版,纸质版、成绩上网、试卷装订等内容)。
5、老师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不要把一切责任推给学生,填写也不应过分简单。在成绩表交予部主任签字时,要同时将试卷分析表给部主任签字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