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院属各部门:
2018年是政府预算分类改革的第一年,同时按照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年终决算的安排,请需要报账的部门和个人最迟在11月30日以前将已经审签完毕的单证送计财处报账,超过这个时间后,计财处不再受理报账支付,工资、水电等必要开支除外。另外市财政局对2018年结余额度返还的时间尚不能确定,计财处也只能在额度返还以后才能开始办理支付业务,按照往年的情况,一般要到下学期开学才办理,特别是需要支付给外单位或者学院外部人员的款项,请相关部门抓紧办理并作好解释。
计财处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