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寅[虎]年二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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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5/2 17:32:10来源: 作者:浏览次数:

关于“五一”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教学系、部: 

    “五一”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守纪律规矩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节日期间,严禁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变相旅游、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参加“三会”、不得拉票吃请。党员干部要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廉洁过节。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部门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一是加强教育提醒。通过召开会议、廉政谈话等形式教育提醒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文明过节。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强调到位、布置到位。

三、严肃查处问责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执行到位。对违反纪律、规矩的、对贯彻部署不力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从严问责。

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28912132;

举报信箱:zyzy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