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寅[虎]年二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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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9/13 9:48:11来源: 纪检监察室 作者: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党总支、党支部:

2017年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即将到来,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弘扬廉洁从教、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维护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现就加强“三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现将《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转发。

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常抓早抓长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严守纪律“红线”

三、不断强化监督,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