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寅[虎]年二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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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室工作职责

更新时间:2021/4/19 0:00:00来源: 作者:浏览次数:

一、拟定学院审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章制度和学院规章制度;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内审规章制度和审计工作规范;

四、对委托审计事项负责组织、协调,配合上级审计部门或外审机构对学院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五、根据学院安排,依照审计程序,对学院所属部门(包括经济实体)的财务收支、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固定资产和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六、根据有关规定及学院安排,对有关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七、根据有关规定及学院安排,负责本院基本建设(维修)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八、根据学院规定和领导要求,对基本建设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

九、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参与学院基建(维修)项目、大宗设备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对各类经济合同进行审计审签工作;

十、对学院重大经济事项或学院领导指定的经济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十一、开展咨询服务,针对问题,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树立服务意识,监督与服务并重;

十二、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