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艺术设计系五四表彰活动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4-08 [来源]: [浏览次数]:

今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是一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爱国运动,它孕育了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精神,是我国历史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事件。在过去一年里,我系师生在院党委、系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学生成长成才,在课程建设、思想引导、团的自身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学生团体等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个人。

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进一步激励和动员广大青年继承发扬“五四”精神,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青年团员的积极性,经系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全系召开2019年“五四”评优表彰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个人。请各部门、班级严格按照评选原则、评选名额、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认真做好评选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切实评选出在系部工作中创造性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5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能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得到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的认同。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学生、无私奉献、师德高尚,服从学院工作大局,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主动配合并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全年工作中,无无故缺旷现象,没有受到督查通报批评,没有发生教学事故或责任事故,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优秀学生15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我院学生管理规范。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基础知识扎实,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班级排名在前5%以上或年级排名在10%以上),入学以来无重修或补考科目;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同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

,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三、奖励办法

系部对被评选为优秀教师、优秀学生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人。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前,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工作,各部门在评比中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抓紧抓好。

(二)、通过这项活动,评出干劲,评出团结,真正把评选工作作为推动今后工作的动力。

(三)、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所规定的条件评选,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审核。如违反评选程序,一经查出,取消评选资格。优秀教师评选由系办公室负责,组织全系教工会议评选;优秀学生评选由系学生科负责,组织各班级推荐上报。

(四)请于2019420日前将材料报系办公室,系党总支将以上个人进行审定,在纪念“五四”活动中统一表彰。

 

 

建筑与艺术设计系办公室

20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