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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教师工作职责

更新时间:2013/09/10 10:05:37浏览次数:
 

主讲教师工作职责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学生为本,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

二、认真遵守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制度,品德高尚,言行规范做学生的表率。

三、积极参加系、室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具有创新精神,大胆进行教学改革探索。

四、认真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了解学生学情,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能独立进行备课并认真写好教案。

五、认真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在课堂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体性,严格按照大纲和进度计划进行教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

六、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作业布置数量要适当,要求要规范,内容要灵活多样,作业全批全改,批改后要及时讲评。

七、认真辅导学生。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要面向全体学生加强指导,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认真、耐心进行个别辅导;对学习有余力的学生要鼓励、创造条件进行引导,做到因材施教。

八、认真考评学生学业成绩。针对学生实际,严格、公正、客观地做好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查。针对学科内容,进行科学命题,保证试题的效度、信度、难度和区分度;考前要认真做好必要的复习指导,考后认真阅卷,做好试卷分析、统分、登分成绩合成等工作。考评学生时不能打人情分、报复分。

九、认真结合教学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教育,寓德育、心育于课堂教学之中,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

   十、认真虚心向同行教师学习。坚持相互听课,取长补短。听课后积极参加教研 室开展的教学评议活动。

 十一、认真加强自身业务水平提高。根据自身的情况及系里的教学工作,加强在职或脱产业务进修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业务水平。外出参加了学术交流,应及时向教研室或系汇报学习情况,并将会议资料交资料室。外出进修学习后,要向系和教研室书面汇报,并向本系师生作一次学术讲座。  

十二、认真做好教学总结和学科研究工作。在完成教学工作前提下,结合教学进行教改和科研工作,教师在开展科研活动地建设。时,应积极主动带领指导学生开展科研活动。

十三、教师必须参加实验实训教学及教学实习基地建设。

十四、教师必须承担班主任工作。

十五、必须接受院、系、教研室交办的任务和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