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弘扬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现将遵义市文明办、市教育局、遵义日报社联合发文的《关于举办2015“感动遵义——年度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遵教师[2015]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各部门要善于发现、挖掘身边富有感染力的人和事,推荐师德高尚、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感动遵义·年度教师
二、参评对象:
全院教师
三、推选方式
1、各教学系、部组织推荐
2、个人自荐
3、群众推荐
四、参评条件:
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学成绩显著、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并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德育工作者),县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
四、参赛资料要求:
1、电子版照片两张以上(生活照、工作照均可,要求Jpg格式)。
2、文字介绍:姓名、年龄、性别、教龄、职称(职务)、宣言、对教育工作的理解、教育理念的阐述、才艺。
3、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第30个教师节提出的“四有”好老师的要求,在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等方面,撰写感人事迹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选人员资格并通报批评。
4、个人教学、感人事迹等视频资料(选送)。
五、报送要求、时间及方式:
各系、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的各项工作,真正把师德高尚、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学院根据报送人选的情况,结合参评条件,推荐一名候选人至遵义市教育局,并进行公示。
推荐人员名单请于2015年10月14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未尽事宜可与组织人事处联系。电 话:28912131(活动详细情况参看附件)。
附件:
1.《关于举办2015“感动遵义—年度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遵教师[2015]3号)
2.《感动遵义——年度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3.《感动遵义——年度教师》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