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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12-18 浏览:

为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由教务处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实行实践基地主任领导下的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条 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要进行编号、建帐、建卡等工作,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三条 为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提倡仪器设备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协调共用。实验中心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配,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实训室有关管理规章制度。使用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第五条 仪器设备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不得离岗,应密切注意观察和排除可能引起事故的因素,以确保安全,减少损失。

第六条 加强对仪器设备的保管和借用,借出的仪器设备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具体按《拉斯维加斯7799908网站仪器设备及器材借用制度》执行。

第七条 各实验实训室要严格按照《拉斯维加斯7799908网站教学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办法》搞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仪器设备的报废,严格按照《拉斯维加斯7799908网站仪器设备报废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 现有的仪器设备不得自行拆卸或改装,确需技术改进,应经学院主管部门同意备案,方可进行。

第九条 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工作,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按《拉斯维加斯7799908网站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及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执行。

第十条 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包括该机附带的各种资料(说明书、合格证、电路图、附件清单等)及设备技术卡片(调试记录、维修记录、运行记录、完好状况等)。

第十一条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除了在其原单位办理好清查、交接手续外,还须到实验中心办理好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 各实验实训室每年进行一次仪器设备的清查工作,及时发现仪器设备存在的问题,保证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交实验中心。

附件:

一、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及器材借用制度

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三、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报废管理规定

四、实验实训室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及器材赔偿制度

附件1: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及器材借用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及器材的管理,做到节约,杜绝浪费,提高仪器设备及器材的使用率,特作如下规定:

1.仪器设备及器材在实行实验实训室专管专用的同时,各室可以互相借用;

2.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保证本实验实训室工作的开展,否则不许随意借出;

3.院内各单位之间借用仪器设备及器材时,须经实验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贵重设备须由主管院长同意;

4.仪器设备一般不对外借用,如因需要,必须借出使用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限期归还;

5.各实验实训室必须建立仪器设备及器材借还登记本,严格执行借还规定。

6.借用单位还物时应当面检查验收,如发现仪器设备有损坏,则按赔偿制度给予赔偿;

7.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不准搬动,只能在本室内操作使用;

8.仪器设备及器材不准借作私用或假公济私占为私有,违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

附件2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和保养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保证教学和科研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仪器设备维修原则

(一)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后,本部门应及时进行修复,为节约经费开支,减少资金外流,损坏的仪器设备修理采取“先校内、后校外”的原则,各系、部需外送的仪器设备经学院同意后,方可送修。

(二)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而不能修复或维修费过高(接近设备原值的45%--50%)而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可按《学院仪器设备报废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废,经批准可作报废处理。

(三)人为或违反操作规定等非正常损坏的仪器,按《学院仪器设备赔偿规定》处理后及时进行修复。

(四)凡属厂方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受损时,实验室管理人员可直接或通过设备采购人员与对方联系,以求及时修复。

(五)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首先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对故障原因进行准确分析后,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仪器设备保养原则

(一)仪器设备保养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谁保管谁保养。

(二)仪器设备每次使用后要认真检查,做好使用记录并及时擦洗、校验、整理、复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不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大型精密仪器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进行外观清洁、性能检查、环境检查,确保仪器设备经常处于最佳状态。

三、每次维修、保养工作都应做好详细记录。

附件3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报废管理规定

为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出申请报废:

1.粗制滥造、质量低劣,不符合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

2.保管不善,缺套残损,严重失修或超过规定的存放期限,已不能再使用的。

3.技术落后,耗能很高,效率很低,已被淘汰的。

4.产品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无法改作他用和无改制经济价值的专用设备或非标准设备。

5.产品使用多年,无修理价值的。(修理费在产品价值50%以上)

二、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

1.若报废仪器设备,须填写《拉斯维加斯7799908网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按规定的权限批准后,使用单位应保持完善,由实验中心负责统一查点验收(包括设备附件)交回收库。

2.仪器设备未经正式批准报废时各单位不得自行拆卸,挪用设备零部件,也不得拆毁仪器设备。

3.报废仪器设备中如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在学院进行设备维修时,经领导批准,可以进行拆用,但必须做好所拆零部件的登记工作。

4.实验中心按照批准的仪器设备报废清单,将设备一律出售给废品回收部门。收入上缴学院财务,用于维修和补充仪器设备。

三、各单位不得随意扩大报废范围,严禁弄虚作假。丢失、损坏、事故造成的损失,必须履行丢失、损坏、事故处理规定,不得按报废办法申报和处理。

附件4

实验实训室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及器材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及器材的管理,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督促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避免仪器设备及器材非正常的损坏、丢失,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应明确专人管理,并制定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实验实训人员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领取、使用和保管好仪器设备,避免损坏和丢失。

二、赔偿界限

(一)在搬运、保管、使用过程中,因下列原因致使仪器设备及器材损坏、丢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不按技术操作规程而违章操作造成仪器损坏;

2.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对仪器设备进行拆、卸、或改装而使国家财产遗失、损坏的;

3.不熟悉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而盲目操作使用造成设备器材损坏;

4.实验实训过程中,不服从指导致使仪器设备损坏;

5.未能经领导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及器材挪作私用、外借等;

6.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玩忽职守而造成的仪器设备及器材丢失、损坏、锈蚀、变形等;

7.由于失职被盗、失火、水灾等造成损失,以及其它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8.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的零配件移作他用等。

(二)凡属下列客观原因造成设备器材损失的,经有关专家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以降低赔偿额或免予赔偿:

1.因实验(实训)本身的特殊性,虽采取预防措施,仍难避免;

2.因设备本身的质量差或使用年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引起的自然损耗、损坏;

3.经批准,试用新的试验方法、方案,虽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

4.其它客观原因(突然停水、停电、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损失;

(三)由于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失应加重赔偿或原价赔偿,并给予批评或处分;

1.因欲截留公物,占为己有,谎报损失或借用期满,而无故拖延不归还者;

2.公物私用,遭受严重损失的;

3.一贯不爱护设备,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

4.发生事故,未尽最大努力设法挽救损失,事后又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

5.乱动乱用仪器设备导致损坏,不听劝阻态度蛮横者。

三、赔偿处理办法:

(一)对2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及器材损坏、丢失一般按原价赔偿;

(二)对200元以上仪器设备,若损坏、丢失零配件,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和责任大小,对责任人处以仪器设备原值的20%—100%的赔款;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按修理费及材料费赔偿,若经修理后,其性能、精度仍达不到原仪器性能标准的,除负担修理费外,按原仪器设备的10%—30%赔偿;完全报废或丢失按整体价的20%-80%赔偿;

(三)对于常用工具、量具、电子元件、球类、乐器、计算机及外设、照相机、收录机、电风扇、秒表、万用表、绘图仪器、计算器等民用性较强的设备器材,不论公用或配备给私人保管使用的,如丢失、损坏或挪作他人私用者,原则上照价赔偿全部损失。属于藏匿不交者,除原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四)在确定赔偿实际金额时,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等因素具体调整。特殊情况可按市场价格合理议价;

(五)事故责任者,若两人以上,按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赔偿;

(六)仪器设备及器材发生损坏、丢失事故,所在实践基地必须填写《拉斯维加斯7799908网站仪器设备及器材损坏、丢失事故报告单》,报教务处实验中心处理。对贵重仪器设备(800元以上)的损坏、丢失等重大事故,要报主管院长,由主管院长主持处理;

(七)损坏、丢失贵重仪器设备和发生其他重大事故,应先保护现场,由学院保卫处同主管部门严格审查,专案进行处理;

(八)其他教职工、学生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及器材者,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赔偿管理:

(一)按照上述处理权限确定赔偿金额后,由赔偿人持相关处理意见或文件,到院计财处交款,该款项用于仪器设备及器材的维护、维修及购置的零配件。实验中心凭有关文字材料(事故报告、当事人检查、处理意见等)以及缴款凭据注销实物帐;

(二)确定赔偿责任后,当事人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赔偿手续。如果赔偿额较大,赔偿人经济上确有很大困难,可提出申请,经过有关单位调查证明,报教务处实验中心审核,可以缓期偿还;

(三)若经一再督促,无故拖延不缴,教职员工由计财处从工资中扣付,学生在毕业前仍不偿还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对于严格执行《拉斯维加斯7799908网站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爱护国有资产,对损坏、浪费、盗窃等不良现象进行斗争的个人或单位,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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