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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严格执行《学院劳动纪律制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29 浏览:

为严格执行《学院劳动纪律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就劳动纪律制度作如下要求:

1、严格上下班签到制度。各部门上班时间必须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旷,工作时间内严禁擅自离岗、借故外出。

2、严格请休假制度。按照《学院劳动纪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凡请休假(最少半天以上)者,必须按程序办理批假手续,如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者,务必在返校后的当日补办审批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3、严格值班制度。每学期值班人员严格按值班安排参与值班,服从值班组长安排,若遇特殊事情,需向带班院领导请假,并自行联系好代班人(因公除外),无故不到或擅自离岗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严格工作纪律。系属各部门工作人员务必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严格会议纪律,杜绝会前没人、会中乱跑、会后乱说现象;上班时间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棋牌等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做与本人身份明显不符的事,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实施不定期抽查制度。由带班院领导带队,组织人事处、党政办、纪检监察组织相关人员每周抽查1次以上,并对抽查情况进行公示。

人文系

2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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