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联盟】遵义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0/9/17 10:00:51 来源: 作者:浏览次数:

遵义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经费使用

管理办法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以及中央、省、市关于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等,为加强遵义职业教育集团(联盟)财务管理,适应遵义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发展和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经费管理,明确经费支出审批的权限和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经费来源

 集团(联盟)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上报主管部门财政预算安排、运营公司上交、集团成员单位支持和集团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章 基本原则

  预算执行,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额度合理使用审批资金,不得擅自超预算或调整预算审批经费支出。

  合理授权,根据经费性质和支出额度确定支出审批权限。

  坚持责、权、利相结合,遵循“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预算安排资金纳入拉斯维加斯7799908网站计财处统一管理,按照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好资金和账务等的管理工作,制定集团(联盟)预算经费管理相关制度。

  专项经费(含科研项目)由集团(联盟)各专委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或批准规定额度内的项目支出。

  经费审批责任人及经办人对职权范围内经济支出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负责。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经费支出按照集团(联盟)下达的预算支出额度由集团(联盟)各专委会主要负责人、集团(联盟)秘书处、集团(联盟)领导逐级审批。

1.集团(联盟)专项工作经费单笔支出在4千元(含4千元)以下的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审批;4千元以上,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支出,由集团(联盟)各专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批。

2.经费单笔支出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支出,由集团(联盟)秘书长审批,涉及重要事项需有集团(联盟)会议纪要。   

3.经费单笔支出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主要负责人、集团(联盟)各专委会主要负责人或集团(联盟)秘书长审核,集团(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审批。

4.经费单笔支出在30万元(不含30万元)以上、60万元(含60万元)以下的,除以上审签外,须报集团(联盟)理事长审批。

5.经费单笔支出在60万元(不含60万元)以上、除以上审签外,须报集团(联盟)理事长办公会审定。

6.没有预算安排需新增或调整的项目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上,由集团(联盟)理事长办公室研究审定,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由集团(联盟)理事长审定。

第四章 集团(联盟)经费使用

 集团(联盟)经费中安排不少于60%的经费作为集团(联盟)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经费。

1.集团(联盟)成员单位年度工作经费由集团秘书处于年初结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下达到集团(联盟)各专委会;

2.集团(联盟)各专委会在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的同时,编制经费使用计划,并报集团秘书处备案后执行。

第十条  涉及集团(联盟)相关工作的服务外包项目,必须签订服务合同,并凭合同付款。

第十 集团(联盟)经费年度使用情况报告。集团每年年初申报预算的同时,对上一年经费使用情况按年初预算科目进行统计,形成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和绩效报告,并附支出明细清单,自觉接受集团各理事单位的监督。

          第五章  集团(联盟)经费报销要求

第十 经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事项,不得支付现金,只能办理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  经办人报销费用时,应将各种零散原始票据按类别汇总并粘贴完整,注明日期、金额、附件张数、经办人、验收人等内容,按审批权限规定送有关部门负责人、院领导审批。

1.大额采购、维修、工程等业务,须提供会议纪要、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合同审签记录表、验收记录等。

2.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研讨、下企业实践等业务,须提供相关集团(联盟)领导审签的参加人员文件通知、日程清单等。一般人员、部门负责人外出须经集团(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同意,分管领导外出须经集团(联盟)理事长同意,无论报账金额大小,均需提供派遣审批单。

第十 集团(联盟)审批人按照预算经费开支范围和额度及审批权限对审批事项进行审核签字,对超出预算范围和预算标准的支出,各级审批人应拒签。

十五 本办法由集团(联盟)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