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党办发〔2016〕7号
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
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和南部新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军分区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属及中央、省驻遵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