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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职院学生评先选优办法

作者: 摄影: 来源:学工部(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12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树立学习的榜样,学院每年在学生中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团员进行评选表彰,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为使评选工作正常化、正规化,结合学院学生实际,制定本办法。评选范围为全院在校班级、学生、学生干部、团支部、团员、团干部。

第二章 优秀学生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关心国家大事,政治立场坚定。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

3.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守则。

4.谦虚谨慎、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热爱劳动,珍惜和爱护他人的劳动成果,吃苦耐劳,生活俭朴。

6.学年操行成绩班级前10名,无违纪行为。

(二)学习成绩:

1.学年考试科目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无不科目。

2.学习态度端正,上课严肃认真;实习中,严格遵守实习规定,有良好的学风。

(三)身体素质方面:

1.自觉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75分以上。

2.有良好的体育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的推荐比例为班级学生人数的5%。

2.“优秀学生”每年评选一次,符合条件并获得所在班级半数以上人数认可通过,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优秀学生推荐后,应向全院公示。

4. 参评候选人都应填写登记表,记载主要事迹。

三、奖励

(一)优秀学生由学院表彰奖励。

(二)奖励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章 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符合本规定中“优秀学生”规定的条件。

(二)工作敢于负责、大胆管理,办事公道正派,讲究工作方法,工作成绩突出。

(三)工作中坚持原则,团结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及时、实事求是向上级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要求、问题和情况,并将上级指示及时贯彻于同学之中。

(五)学习刻苦努力,能起表率作用,学年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无补考科目。

(六)学年操行成绩为优秀。

二、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生干部人数的12%。凡学年担任小组长、科代表、室长、护校队员以上职务均属学生干部范围。

(二)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不能同时被评为“优秀学生”。

(三)“优秀学生干部”每年评选一次,符合条件并获得所在班级半数以上人数认可通过,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后,应向全院公示。

(五)参评候选人都应填写登记表,记载主要事迹。

三、奖励

(一)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表彰奖励。

(二)奖励记入学生档案。

第四章“优秀团干部”

一、评选条件

(一) 院团委、系团总支、团支部干部。

(二)思想品德条件符合本规定中“优秀学生”规定的的条件。

(三)善于团结和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

(四)善于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操行成绩为优秀,举止文明,在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六)必须经所在团组织半数以上团员认可通过,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做到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学习刻苦努力,能起表率作用,学年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无补考科目。

二、评选办法

(一)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活动。

(二) 评选推荐的优秀团干部通过班级投票、辅导员、班主任与班级班团主要学生干部讨论考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优秀团干部推荐后,应向全学院公示。

(四)优秀团干部评选比例为团干部人数的10%,不足10%的推荐1人。

(五)参评候选人都应填写登记表,记载主要事迹。

三、奖励

(一)优秀团干部由院团委表彰、奖励。

(二)奖励记入学生档案。

第五章 先进班级

一、评选条件

(一)有良好的班风,全班同学能自觉遵纪守法,全班学年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学生,组织纪律性强。

(二)班干部团结一致,配合协调,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学院的各类活动和义务劳动,班级纪律、卫生、文体活动均名列本系前茅。

(三)全班同学相互团结,相互关心,互帮互学,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四)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全班同学学习刻苦努力,考试无作弊。

二、评选办法

(一)先进班级每学年按系班级数10%评选。

(二)先进班级推荐后,应向全院公示。

三、奖励

先进班级由学院表彰、奖励。

第六章 优秀团支部

一、评选条件

(一)支委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整体素质好,思想作风好,能起表率作用,支部建设好,切实履行团支部职责。

(二)支部核心作用发挥好,支委会关心团员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支持成员关心集体,团结互助,集体风气正;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好。团支部委员、团小组长政治素质高,严于律己,工作作风扎实,团结协作。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高,要求入党的团员多,团支部推优工作规范。

(三)能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服务青年同学成长成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团的工作和主题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四)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团员队伍。支部组织生活、团员发展、团员教育与管理(含团员证管理、团员注册、团费收缴等)、团务记录等工作执行正常,认真做好吸收新团员工作。

(五)积极参加校团委及本系组织的各项活动,无弃权现象,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有创新,在各类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取得优秀的成绩。

(六)本学年度支委成员无违纪现象发生,团员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二、评选办法

(一)优秀团支部每学年按系团支部的10%评选。

(二)团支部申报,系团总支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一周后各团总支签署意见,上交院团委审批。

三、奖励

优秀团支部由院团委表彰、奖励。

第七章 优秀团员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关心国家大事,政治立场坚定。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

3.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守则。

4.谦虚谨慎、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热爱劳动,珍惜和爱护他人的劳动成果,吃苦耐劳,生活俭朴。

(二)善于团结和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

(三)学习成绩良好,学年平均成绩75分以上。

(五)操行成绩优秀。

(六)必须经所在班级半数以上团员认可通过,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做到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办法

(一) 每年开展一优秀团员的评选活动。

(二) 评选推荐的优秀团员部通过支部大会投票、辅导员、班主任与班团学生干部讨论考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 优秀团员推荐后,应向全院公示。

(四) 优秀团员评选比例按支部团员数5%评选。

(五) 参评候选人都应填写登记表,记载主要事迹。

三、奖励

(一)优秀团员由院团委表彰、奖励。

(二)奖励记入学生档案。

第八章 附则

一、评选程序:采取由下而上和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班、系、院为评选审核部门。采取三审三示制。

二、本办法则学生工作处、院团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