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第一章图书借阅

第一条图书馆图书一律凭教职工、学生本人借阅证借阅。

第二条图书馆图书实行开架借阅,入库时读者需出示借阅证,凭借阅证换取代书板入库找书;读者在架上选书,必须使用代书板,以避免乱架;如带有提包等,要放到指定地点后方可入内。

第三条教职工借书最多10册,学生2册。任何人不得条据借阅。

第四条借到书刊时,请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涂写、缺页等情况;如有,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印记,否则将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一律实行限期借书。教师借阅图书期限半年,如确因教学需要,可续借一次;学生借阅图书期限一律45天,可续借一次(必须将书拿来办理续借)。

第六条借书后请注意归还日期,可以提前归还,但不能逾期,逾期每天一本书交纳滞纳金0.10元。

第七条借书未到期限,如本馆有特殊需要,可提前催还,读者不得拒还。

第八条注意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讲究文明礼貌,做文明读者。

第二章教师阅览室借阅

第九条本室服务对象为全院教职工。

第十条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入室借阅书刊资料。每人限借两册,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如逾期未还,按每天0.5元交纳滞纳金。

第十一条如带有提包等,读者要放在指定地点后方可入室借阅。

第十二条查阅中如有疑难,可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

第十三条读者要自觉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爱护室内一切设施,做文明读者

第三章期刊阅览室借阅

第十四条阅览室的服务对象为全校师生员工。

第十五条室内期刊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本人借阅证换取所需书刊,每次限借一册,阅完后再换;不得带出室外,当班必须归还;如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取期刊时,应检查是否有缺页、污损等情况;如有上述情况,应立即告知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读者在选刊时,应及时选取。不得过久逗留,不得妨碍他人选刊和工作人员的巡视。

第十八条读者要爱护室内设备。不得在桌上乱刻乱画,不得私自将桌椅带出室外。

第十九条读者要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将有声物品带入室内。

第二十条注意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讲究文明礼貌,做文明读者。

第四章过刊查阅

第二十一条过刊库服务对象为全院师生员工。

第二十二条库内书刊实行开架查阅。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入库,用借阅证换取代书板入库查阅。如带有提包等,要放到指定地点后方可入内。读者在架上选书时,请按规定使用代书板,以避免乱架;阅毕离库时,要填写读者查阅登记薄,用代书板换回借阅证。

第二十三条要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批注、圈画、撕剪、折页、污损。

第二十四条过刊库书刊只供室内查阅,概不外借。如需复印,可向管理人员办理临时借出手续,当班必须归还。

第二十五条查阅中如有疑难,可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

第二十六条读者要爱护桌椅等设施,不得在上面乱写乱画。

第二十七条读者要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将有声物品带入室内。

第二十八条读者要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等,做文明读者。